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八:证明嫌疑人抗辩理由能否成立的证据
TAG:商业秘密诉讼律师 商业秘密诉讼 商业秘密侵权 / 日期:2011-06-05 / 人气:1519
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八:证明嫌疑人抗辩理由能否成立的证据
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中,嫌疑人进行抗辩将会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我们认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应根据嫌疑人的实际工作和能力进行估计,充分的把握对方可以提出的抗辩理由,从而寻求其中的破绽,进行攻破;而掌握整个商业秘密诉讼律师更应严谨的进行分析充分把握到每一处风险的存在;
如嫌疑人以自行开发研究掌握商业秘密抗辩的,要注意收集嫌疑人研发技术秘密能力的证据、嫌疑人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的证据、嫌疑人研发过程的证据、嫌疑人形成商业秘密信息的过程、参与人员的陈述。
如嫌疑人以反向工程抗辩的,要注意调查询问嫌疑人做反向工程过程、时间、地点、样品是否合法获得、参与人员、研究过程的实验记录、测绘图纸、照片录像等证据,以及嫌疑人是否已经接触和知悉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如果嫌疑人在做反向工程前已经知悉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则不能再以反向工程获得该商业秘密进行抗辩。
如嫌疑人以公知信息抗辩的,要注意调查公知信息是全面披露了权利人的秘密信息或只是零散地披露部分信息不能形成有效的组合,该公知信息是否可轻易取得,公知信息之间的组合关系是否容易掌握。对公知信息是否破坏了权利人商业秘密信息的秘密性难以确定的应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商业秘密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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