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构成要件
TAG:披露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罪 / 日期:2011-12-15 / 人气:265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 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在中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要件通常有如下几种:
(1) 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 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侵犯商业秘密罪
(3) 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4) 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
(5) 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
(6) 依据合同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
此外,为了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与披露商业秘密的犯罪分子事先有通谋的单位或个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在掌握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更好的去处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热点内容 更专业
- 已生产但尚未销售产品,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02-19
- 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故意的推定 07-16
- 商业秘密泄露案终审,三人获刑单位被罚 10-31
- 金某盈因侵犯商业秘密造成前就职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22万余元 10-31
- 上市公司员工“监守自盗”侵犯商业秘密涉案1.69亿元! 10-31
- 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11-02
- 商业间谍犯罪认定方式和量刑的标准 11-03
- 商业秘密被窃取和泄露企业怎么自救? 11-07
- 开源许可证对商业秘密案件的影响 11-07
- 侵犯商业秘密罪常见行为和立案之难 11-12
- 当员工访谈成为商业间谍:如何防范企业商业秘密泄露 02-29
- 商业秘密侵权:界定行为与法律标准 02-29
推荐专题 更专注
- 侵犯商业秘密公安报案立案 03-17
- 福州商业秘密律师实务经验 09-10
- 成都商业秘密律师实务经验 09-10
- 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每名员工的基本义务 10-04
- 自已花大代价研发的专利产品被别人捷足先登怎么办 10-04
-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涉及的四个特点 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