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密性该如何解释
TAG:商业秘密保密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保密 商业秘密 / 日期:2019-05-24 / 人气:380

商业秘密保密性如何理解
商业秘密的“保密性”通常也称为“管理性”。商业秘密的“有关信息”应当是当事人期待,并有意愿依靠商业秘密法律进行保护的信息。这个信息应当在规划研发或者形成过程中向着一个特定的、可识别的、具有相对新颖性的和相对完整性的目标进行。在很多案件中,原告举证证明其与员工签署有保密协议,以证明其所主张的商业秘密符合保密性的要求,法院在审理中也基本依据保密协议作为原告已经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而认定符合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要件之一“保密性”。实际上,商业秘密法律制度更强调权益的自我保护性质和行为,保密协议只是证明保密性的其中一类证据。
保密措施是指商业秘密权利人采取的对内与对外,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而采取的与商业秘密星系相适应的、有效的、合理的合同措施、技术措施、物理措施,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的管理制度、合同制度、人事制度和预警制度。保密性证据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保密制度;
二是限制解除;
三是与接触人员的保密协议。
其目标是警示他人“这里有秘密”。这种警示的目的在于当有人侵害商业秘密时,必须证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业秘密的存在”。
保密措施的采取并不要求严丝合缝的、面面俱到的措施,而是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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